五部门发布实施方案 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25-06-05 09:06 浏览量:2
央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 王逸群)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并稳定运行,主要一级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政策和资金引导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签订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涉及长江、黄河等多个跨省流域(河段)。
《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覆盖更加全面、权责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董战峰表示,《意见》的出台为各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更明确的指导。
董战峰:横向的生态补偿在不同领域、不同地方进展不一样,效果也不一样。如何在探索中不断解决这个问题,能够形成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模式,我想也是《意见》希望达到的一个目标。
在明确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此次还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中央财政积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相关省参与,实现经济利益省际合理横向转移。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至其他重点流域。要统一核算补偿资金,分别从空间、时间两个维度,依据各省干流入境、出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变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断面水质较以前年度变化情况,统一核算各省出资或受偿金额。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以前的生态补偿,特别是横向生态补偿,主要是在小流域实施,此次的《实施方案》是在黄河、长江这些大江大河流域实施的。激励性措施比较强,有利于上游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有利于下游获得优良的生态环境,特别是优良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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