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筑基五十年 美丽济南展新颜
发布时间:2025-06-05 13:54 浏览量:3
1975年4月,济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正式揭开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从治理工业“三废”开始,历经机构更名、区划结构调整,济南生态环境治理迈向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黄河时代”。
本文通过梳理济南五十年生态环保的重大事件、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果,展现济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懈努力与向好变化。回顾半个世纪以来的探索与实践,激励更多人关注生态环境,共同建设与守护“美丽济南”,希望“今天”的努力让“明天”的济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济南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五十周年
发展脉络
▶1975年4月
济南市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
▶1975年8月
莱芜县成立环保办。
▶1977年9月
济南撤销环境保护办公室并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79年4月,改名为环境保护局。
▶1981年8月
莱芜县环保办改称为莱芜县环保局。
▶1984年5月
莱芜市设立环保办(副局级单位)。
▶1984年7月
莱芜市环保办改称环保局。
▶2019年1月
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
▶2019年3月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驰而不息,终见青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每一步,都镌刻着时间的印记;每一份努力,终将汇聚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未来。
大气篇
从剑指烟尘到协同共治
生态质量就是生活质量,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在济南早期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曾一度挤占生态环境容量。当蓝天蒙尘时,济南在发展过程中及时纠偏,通过一代代的“人努力”,让曾缺席的蓝天重成常态。
★1994年,《济南市烟尘污染防治办法》出台。
★1999年,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烧荒活动。
★2000年,《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济南市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源“一控双达标”任务(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
★2008年,市环保、公安、交通部门组建济南市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2013年,济南市开始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同年,正式启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在建成区禁行黄标车。
★2014年,济南市“大气十条”正式发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完成105蒸吨供热燃煤锅炉集中替代。
★2016年,开展“啄木鸟在行动”,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2017年,济南市取缔整改“散乱污”企业7190家,全面完成323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济钢关停所有钢铁产能。济南市创新实施“蓝绿名单”制度,实现了供暖季“天蓝冬暖”两不误。
同年,大气污染防治总理基金项目济南跟踪研究启动会在龙奥大厦举行,在清华大学院士团队“一市一策”方案指导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深入细致。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92天,在169个城市排名中退出后20名。
★2021年,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基本完成。
★2024年,济南市多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降至36微克/立方米,PM10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质篇
让碧水清泉成为泉城最亮丽的底色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然而,水在孕育生命、滋养城市的同时,却在一段时间里默默承受了城市发展带来的污染之痛。十年磨一剑,这一剑,斩向水污染。济南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响碧水保卫战。
★1996年,济南市启动第一轮小清河干流综合治理。
★1998年,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正式投入运行。
★2004年,节水保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泉群恢复喷涌。
★2007年,济南市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开工仪式在板桥举行。
★2010年,小清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及工商河、东泺河等市区河道治理竣工。
★2010年,列入全省考核的4条主要河流,均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的水质目标。
★2012年,全省实行了河流断面“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省控以上河流断面稳定达到“双四五”达标边缘控制目标。
★2013年,完成兴济河、工商河、巨野河等一批河道治理工程,敷设雨污管线170余公里,基本实现城区河道污水不直排。
★2015年,全市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2017年,城区37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2019年,小清河出境断面水质首次达到“好三”标准。济南入围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2022年,国控河流断面好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小清河干流发现大量中华鳑鲏种群、出境断面年均水质创纪录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2024年,济南市水环境质量指数连续三年全省第一,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两个清零”任务全面完成,小清河(济南段)水质改善工作入选第一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小清河(济南段)水质改善工作入选第一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崔健 摄)
生态篇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绿色征程”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从建立全市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入选首批省级生态区起,济南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生物多样性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与绿色发展、减污降碳等协同发力,在政策法规、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迁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网络建设、科普宣传等方面持续高标准推进。
对生态环境有着极高要求的白鹭不仅成为济南的市鸟,而且数量超过万只。
★200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济南张夏—崮山华北寒武系标准剖面省级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也是济南市第一个自然保护区。
★2007年,章丘区(原章丘市)获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1年,章丘区(原章丘市)入选首批省级生态市(区)。
★2014年,商河县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
★2018年,商河县被授予“国家级生态县”称号。
★2020年,济阳区入选第四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历下区入选第五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莱芜区房干村获评第五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省内首个获此殊荣的村庄。
★2022年,济南市启动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调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1-2030年)》。
★2023年,济南市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物多样性线上展。槐荫区入选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历下区获评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4年,完成济南市千佛山-龙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成立济南生物多样性科普专家团;印发济南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建设完成济南市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接入“智慧生态黄河”平台运行。
监测篇
向空天地一体化迈进
生态环境监测不仅是环境管理的“眼睛”和“耳朵”,更是连接科学、政策与公众的桥梁,在全球化与科技革命背景下,其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从早期只能开展最基本的监测项目,到如今建立了“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济南市打造起“一总多分”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监测能力全面提升。
运用无人机搭载热红外相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远程监测。
★1998年,济南市在机床二厂等5个点位设置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控设备,标志着济南市在环境质量自动监控领域走在了全国前列。
★2003年,济南在黄台电厂等污染源安装了14套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开启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时代。
★2009年,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力建设与应用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2018年,济南市在全国首创分布式无源智能环保电量监测系统。
★2019年,济南成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环境卫星遥感应用试点城市。实现土壤环境监测县级全覆盖。
★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超算云中心在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揭牌,全国第一家国家级生态环境大数据超算云中心正式落户济南。
★2023年,济南市出租车走航大气监测系统、服务公众智能查询“济南环境”APP分别入选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案例。
★2024年,“山东济南城市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初步建成济南市生态监测网络。济南市代表队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中获市级第一名,12名参赛队员全部获得个人奖项。
减排篇
制度革新护航绿色发展
从20世纪70年代入选全国环境重点保护城市,到建成环评审批“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两证齐发”改革突破,半个世纪的环保征程中,济南始终以制度革新引领治理效能提升。从《济南生态建设规划》蓝图落地到“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到排污权交易破冰,济南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在迭代中书写着发展速度和民生温度。
志愿者团队开展无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环评与排污许可
★2002年,济南市环境影响评价窗口正式入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5年,济南市完成环评“红顶中介”脱钩工作,意味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7年,济南市核发了全省第一张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
★2020年,济南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任务,被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表扬为“2020年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
★2023年,济南市完成全市首家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齐发”。
●总量减排
★2006年,全国开始实行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2010年、2015年、2020年,济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目标任务。
★2012年1月10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生态山东建设大会上,济南市被授予“山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突出贡献单位”,成为省政府通报表彰的7个市之一。同年,济南市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评为“全国减排先进集体”。
●污染源普查
★2009年,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济南市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扬为“先进单位”,技术报告获全国二等奖。
★2020年,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济南市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扬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技术报告获全国一等奖。
●无废城市
★2022年4月,济南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022年11月9日,《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2023年,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评估中,济南取得“好”等次。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劳动竞赛项目在建设强省会“四项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2024年,印发《2024年济南市“清废行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济南市全面启动2024年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2025年,以跨部门联合行动的创新模式,开展污泥全链条监管排查百日攻坚行动,规范工业企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全链条监管。
执法篇
奋力守护泉城碧水蓝天净土
深入推进“全年、全域、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持续深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做到了。
执法人员利用新式技术装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帮扶行动。
★1999年起,联合公安部门开启了连续20多年的“两考”护考行动,为考生们守护一片安宁。
济南市环境监理总站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城市建设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1年,济南市环保局“环保110服务热线”获评济南市先进服务热线。
★2002年,济南市环境监理总站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为全国环境监察先进集体。
★2005年9月,济南市启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11年,济南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信息化水平等多个方面均达到优秀水平。
★2021年6月,济南市启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两打”专项行动。
★2022年3月,“生态环保柔性执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2023年8月,济南市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构建“卫星全覆盖排查—重点区域无人机抽查—现场调查—问题回头看”的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方法,获生态环境部推广。
★2024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连续三年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连续三年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记集体二等功,被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2025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济南市2024年“项目深化年”创新创优劳动竞赛单位一等奖。
低碳篇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与技术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建成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网络。
济南市先后成为“全国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
★2021年,济南市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中表现出色,12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全部足额清缴。
★2022年,“全国低碳日”国家主场活动在济南成功举办。
★2023年,济南市建成由8个高精度站点、60个中精度站点、35个甲烷中精度监测站点等组成的“空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在温室气体监测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2024年,济南市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工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量达210.46万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构建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指标任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