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一套农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07 09:22  浏览量:2

央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记者门庭婷)为用足用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以下简称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政策,助力农房改造行动开展,缩小城乡人居品质差距,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日发布《关于用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政策 加快推进农房改造行动的通知》。

一是细化补贴范围。针对农房特点,在《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将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防护栏杆等纳入农房装修改造补贴范围。同一套农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旧房装修改造补贴。

二是加强工作协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村镇建设、旧房装修改造补贴的机构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房改造与旧房装修改造补贴两项重要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的机构要在开展农房改造行动中推动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政策落地,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组织发动和政策指导,使补贴政策宣传入村入户,释放农民群众实施装修改造、提升居住条件的潜力;负责旧房装修改造补贴的机构要优化装修改造补贴政策在农房改造中的适用,高效开展审核和兑付,确保真金白银优惠快速直达农民群众。大力推动政策红利与企业让利相结合,鼓励支持建筑设计、施工、建材销售、装饰装修等企业和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农房改造,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三是提升宣传效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农房改造中适用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进行政策解读,组织发动乡村志愿者、入乡青年和受农民群众喜爱的自媒体广泛传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和基层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以补贴政策推动农房改造的好案例、好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服务管理。对有需求的农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灵活采取窗口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群众便捷、顺畅地申请补贴,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准确把握旧房装修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等各类政策的适用范围,在优化服务的同时细化事中事后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政策兑现及时、风险管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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