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央企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

发布时间:2025-06-09 17:13  浏览量:1

央广网北京6月9日消息 据国务院国资委消息,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办法》规定,发展规划重点指标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任期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应当与发展规划目标值及其年度分解目标相衔接。

《办法》明确,发展规划是指中央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作出的方向性、全局性部署,突出对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是企业的发展纲领。

对于发展规划编制,《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统筹三级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依据上位规划编制本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领域规划和子企业规划。对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作出规定。明确企业发展规划报送、审核等程序要求,强调企业发展规划应当履行前期研究、编制起草、专家论证、内部决策等程序。《办法》还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对企业发展规划的联动管理要求,强调将发展规划重点指标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等。

在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方面,《办法》对企业发展规划调整的方式和情形作出规定,强调发展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企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示、约谈或通报,对偏离发展规划方向盲目投资等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考核扣分处理等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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