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正式施行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5-06-23 18:48 浏览量:1
央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记者 樊瑞)据国务院官网23日消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5年6月13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2024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发布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1月19日之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规定》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二是免予报送的情形。规定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
三是减轻报送负担的措施。明确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时已经填报的涉税信息以及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重复报送,并对税务机关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报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和政策解读咨询等作出规定。
四是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当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此外,针对不同违法情形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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