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提前还贷,竟被4S店索要“返点”损失

发布时间:2025-06-11 19:21  浏览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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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张女士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其在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门店以贷款的形式,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因其提前还清了贷款,4S店以损失“银行返点”为由要求赔偿,并扣押了车辆相关证件,导致该车至今未能办理上牌手续。

提前还款被4S店索要“银行返点”

张女士说,今年3月底,她到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门店购车,因该店奔驰车报价比其他4S店低,便决定在该店购买。“当时协议里包含了上牌服务,但因为还没有拍到车牌,所以提车之后一直用的临时号牌。最近,她拍到车牌后就到4S店办理上牌手续,结果被告知不给办了。”

“当时买车的时候销售给我推荐了贷款申请低价的方案,说贷款买车比较划算,可以有优惠价,我就以按揭的形式买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跟我说过不能提前还款,所以,前段时间我提前把贷款还清了。现在4S店说我提前还款造成了他们的损失,让我赔偿。”对于4S店拒绝上牌服务的理由,张女士给出了以上解释。

随后,张女士出具了购车时她签署的一份“超权限价格申请表”,申请表写明,张女士的购车方案为:“按揭38万,满2年可以提前还款无违约金”。但该申请表并未明确约定提前还款的具体违约责任

张女士签署的超权限价格申请表(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6月5日,记者跟随张女士来到该4S店了解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当场表示,张女士在4S店贷款买车,提供贷款的银行给予4S店的返点为贷款总额的16%。现在,因张女士提前还贷,银行未支付该笔返点,相当于4S店亏损了这部分费用,所以要求张女士补偿这部分返点损失。

律师:返点损失不应消费者补偿

对于4S店提出的补偿要求,张女士提出异议,她说:“购车时未被告知提前还款需补偿返点,合同也只约定‘满2年无违约金’,并无明确其他限制。如果4S店在购车前说明‘低价购车’是基于按揭满2年,银行给予他们的返点,本次购车行为或许难以达成。既然购车前4S店未做说明,那购车后以购车申请表中‘满2年还款’条款为由要求其补偿银行返点,完全是无理要求。”

针对此次消费纠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瞿嫦娥律师表示:“车辆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为支付全部购车款,4S店的义务为交付车辆并协助上牌。买受人以按揭方式支付购车款,在4S店收到贷款时,买受人的付款义务已履行完毕,买受人已取得车辆所有权,车辆及其证件均归买受人所有,所以,4S店不仅无权扣押车辆相关证件,还应继续按约定协助张女士上牌。”

那么,张女士是否需要向4S店支付违约金呢?瞿律师认为,在张女士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要求,银行没有提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4S店无权要求买受人向4S店支付银行的违约金。因为“买受人因办理车辆贷款而与银行建立金融借款合同关系,4S店并非该合同关系的一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贷款期限、贷款金额、是否能提前还款、有无违约金等均为买受人与银行之间的约定,与4S店无关。”

对于4S店强调的,需要消费者补偿其提前还款给4S店造成的“返点损失”,瞿律师认为: “‘银行返点’系4S店与银行之间的约定,4S店的损失系银行自行决定同意车辆买受人提前还款并无需支付违约金导致,与车辆买受人无关,4S店应自行向银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