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快报】三门峡市检察院启动重点案件和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提级评查” 入额院领导办案质量纳入专项“体检”
发布时间:2025-06-13 21:27 浏览量:3
三门峡市检察院启动
重点案件和入额院领导
办理的案件“提级评查”
入额院领导办案质量纳入专项“体检”
近日,一场聚焦“关键少数”办案质效与重点案件监督的专项评查工作,在三门峡市检察院拉开帷幕。20余名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齐聚会议室,翻开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为即将开展的全市重点案件和基层院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提级评查“充电”。这是三门峡市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检察管理深化年”、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践行“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的又一务实举措。
靶向聚焦“两类案件”
提级评查“动真格”
院领导带头办案是司法责任制的明确要求,此次评查在以往注重入额院领导办案亲历性评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为全要素评查,既是对“关键少数”办案质效的“体检”,更是为全市检察官办案树立“标杆标尺”。此次评查范围涵盖2024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办结的“四大检察”案件和捕后不诉、免予刑事处罚等重点案件,评查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系统应用等核心要素。不同于以往常规评查,此次评查由市院统筹,并抽调市院案件质量评查拔尖人才组成评查组,充分发挥拔尖人才的业务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确保评查高质高效开展。
“促差”“评优”双轨发力
实质化评查显导向
“评查不是‘挑刺’,而是要通过‘查问题、树标杆’,推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动员会上,一项“双向发力”的评查原则引发关注。一方面,要求评查员以“啄木鸟”精神精准“找茬”,聚焦证据链条是否完整、审查认定是否严谨、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文书制作是否精良等关键环节,深入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疏漏乃至错误,逐案形成详实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作为督促整改的精准“诊断书”。另一方面,评查工作同样肩负着“评优树典”的重任。评查员需以更高标准,从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透彻性、逻辑性,到办案效果的社会认可度、价值引领性,乃至在同类案件中的创新性、示范性等多维度,深入挖掘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精品案”“示范案”。这些优质办案样本将被重点提炼、总结,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将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智慧”,为全市检察官提升办案水平提供鲜活教材和明确指引,引导全市检察官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压实责任链条
让评查“长牙带电”
领导干部带头“晒”案件、接受“质检”,释放的是“严管就是厚爱”的信号。此次评查既是一次办案质量“集中会诊”,更是对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的再落实。为杜绝“走过场”,会议对评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评查员需对案件信息严格保密;评查结论将纳入检察官业绩评价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将制发《评查工作情况通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靶向整改;优质案件及文书将汇编成册,作为两级院检察官办案的“教科书”。
评查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首轮案件初评和集中反馈,7月进入集中整改阶段。此次纳入评查的78个案件将逐一贴上“合格、瑕疵或者不合格”的标签,装入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档案。随着一项项“硬举措”落地,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正以“求极致”的态度,推动办案质效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强不强”跃升,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注入更实检察力量。
主办: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审核:王 飞
作者:李庆华
编辑:杨 琼
邮箱:smxjcb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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