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四个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9-15 17:57 浏览量:2
今年以来,铜川中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工作要求,自觉在大局中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持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司法供给,努力为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聚焦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安企有方。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机会、规则“三个平等”。耀州法院在审查某建材厂申请追加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一案中,依法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通过全程释法明理,未衍生执行异议之诉,依法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规制随意毁约、恶意逃债等行为,妥善审结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债权转让等涉企商事案件518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专题起草并送阅《铜川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研报告》,从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行政监管效能、社会治理协同以及司法审判等多维度提出解决路径,受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聚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暖企有为。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做实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推动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收案量实现三年“三连降”,其中,2025年1—8月,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7.31%,降幅排名全省第一。在审理某甲酒店管理公司与市政府、某乙酒店管理公司、市人社局、张某撤销行政复议案件中,经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调解,促成某甲酒店管理公司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某甲酒店管理公司撤诉。加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42.86%,市中院通过“府院联动”,促成一起争议十年之久的某建材厂诉行政机关的拆迁补偿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同时,与人社部门建立涉企工伤认定类案件先行调解机制,推动53.1%的涉企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类案件通过先行调解途径实质化解。
三是聚焦做实善意文明执行助企有策。秉持善意文明理念,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活封活扣等司法措施,对符合失信主体退出条件的企业,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移出失信名单,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个企业,保障一个行业”。王益法院在办理某科技公司申请执行某物流装备制造公司、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实地了解到某物流装备制造公司正在有序经营中,其经营场所系租赁所得,且有多起案件正在执行,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暂不处置该公司场内设备,使其正常运营,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并有序履行。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办理涉企执行案件7件,为企业及时修复信用信息86条。
四是聚焦优化司法便民服务惠企有效。按照“有事登门,无事不扰”的原则,常态化开展“三送三询一回访”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企业开展“啄木鸟”式法律体检,常态化赠阅《项目建设中涉建设施工合同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及典型案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159条》《涉“四个经济”典型案例》等便企法律知识手册,以“用户视角”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推动“问题直述、诉求直办、服务直达”。出台《诉讼服务中心“十个严禁”》,让企业在法院的前端入口直观感受到司法温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1122”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深化“三进两联一引”多元解纷机制,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法院制发类案分析报告6份、诉请简报17份、风险提示书13份、司法建议11份,先行调解案件2950件,新收审判案件同比下降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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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一桐文字:桂永锋编辑:常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