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绝味食品被罚40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20 15:14  浏览量:1

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 邵蓝洁)19日晚间,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湖南证监局《事先告知书》显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绝味食品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7年至2021年期间,绝味食品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事先告知书》表示,戴文军时任绝味食品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公司实际管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未对加盟门店装修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未将其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核算体系,并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才刚时任绝味食品财务总监,安排财务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未规范加盟门店装修业务的核算,并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彭刚毅时任绝味食品董事会秘书,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事先告知书》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当事人对湖南证监局调查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一、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戴文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彭才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彭刚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绝味食品称,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停牌1天,2025年9月2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绝味食品表示,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将结合《事先告知书》内容,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2025年上半年,绝味食品实现营业收入28.20亿元,同比下降15.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亿元,同比下降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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