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受聘“上岗”
发布时间:2025-11-17 23:32 浏览量:1
近日,昌宁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在县司法局举行,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接过聘书,宣告正式受聘“上岗”。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构建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员“外部监督”的行政执法大监督格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有效之举。据了解,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群体。今后三年时间里,他们将作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严格按照昌宁县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通过勤勉履职,切实做到“会监督”“善监督”“严监督”,为推动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履职尽责。
“很高兴能成为昌宁县行政执法监督员,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县司法局聘请检察官担任监督员,为下步加强检察司法协作、加大联合监督力度提供了一个新平台、新渠道。我作为一名检察系统的监督员,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新职责;完善协作机制,拓宽协作新领域;严格纪律要求,树立良好新形象。”受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祁火青表示。
“昌宁县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进行创新探索,对提升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推进政府和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有力举措。能够成为昌宁县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中的一员,对我来说是一份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将充分发挥好政协委员作用,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在监督中学习,在学习中监督,认真调查研究,努力当好‘社会啄木鸟’,架好人民群众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连心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受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县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主任杨银聪表示。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的推进依法行政重要任务之一。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保障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有助于凝聚监督合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让行政执法更规范、更有序、更阳光、更透明。我们将当好“娘家人”,维护好监督员的合法权益;当好“策划师”,做好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当好“店小二”,积极做好联络、协调和保障工作,推动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着力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完)(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