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相关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9-19 18:34 浏览量:1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 邵蓝洁)19日,央广财经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以下简称“婴配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适用该办法,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就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与婴配乳粉相比,婴配液态乳对于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更加严格,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重点从三方面明确了注册要求:一是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二是对产品研发中稳定性保持提出要求,要求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等;三是对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稳定性研究的基本原则、试验样品和项目、试验方法、报告内容和稳定性重点试验项目,指导企业开展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
最近几年,国内企业对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意愿逐渐增强,为规范液态婴配生产许可,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液态婴配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极其严格,比如企业必须有自有奶源、不得代工、要求产品从原辅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程有效追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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